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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项目功能验收报告

1.污水

生活污水:在处理单元进出口,每天采样4次,监测3天。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生物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nh3、h2s、臭气)及提升泵站(ch4);厂界、厂区最高浓度点。每天采样4次(7:00和19:00的特征时段),监测4天,包括2天晴天、2天阴天(逆温天气)。

(2)有组织排放:沼气锅炉;锅炉烟气出口;烟气参数、烟尘、so2、nox;每天采样3次,监测2天。

3.厂界噪声:污水泵、污泥泵、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厂界噪声;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3天。

4.地表水:说明排水口下游是否有取水口,是否划定水源保护区,如划定水源保护区,除了取水口断面监测外,水源保护区边界处也应设置监测断面。

排放断面上游500m,下游500m,取水口上游100m;左、中、右测点;cod、bod5、氨氨、总磷、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氢;每天采样1次,监测3天。

5.对脱水后污泥进行含水率测定。

6.监测结果若超标,应分析原因。本案例:增加附近敏感点a小区及短时间内不能搬迁的代表性居民点的大气和噪声环境质量监测。

7.如有总量指标考核要求,应对总量符合情况进行评价;若有“以新带老”和区域削减要求的,要对“以新带老”和区域削减量进行核算,并核算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增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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