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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测中心

  1. 向职能部门提出

  2. 职能部门的主持下,销售者、消费者共同封样并签字

  3. 共同将封好的样品送有资质的质检机构

  4. 填写委托检验单(确定检验项目、检验依据等相关信息)并签字

  5. 垫付检验费(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6. 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7. 在商定的时间领取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可作为处理质量纠纷的依据)共同委托:销售者、消费者共同将未使用过的商品(食品须是未破坏预包装的完好包装食品)送有资质的质检机构

  8. 填写委托检验单(确定检验项目、检验依据等相关信息)并共同签字

  9. 垫付检验费(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0. 在商定的时间领取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可作为处理质量纠纷的依据)一般委托:将未使用过的商品(食品须是未破坏预包装的完好包装食品)送有资质的质检机构

  11. 填写委托检验单(确定检验项目、检验依据等相关信息)并签字

  12. 支付检验费

  13. 在商定的时间领取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仅对所送样品负责,对处理质量纠纷的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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