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发布最新消息,将于2020年1月中旬更新SVHC候选物质清单,目前ECHA暂未发布第22批评议物的评议结果。
2019年11月22日,丹麦提议将对羟基苯甲酸丁酯作为SVHC候选物质清单的意向物质,并将于2020年2月3日提交物质档案信息,相关方可以通过SVHC识别过程跟踪提案的进度,物质档案提交后将有可能成为SVHC候选物质清单的评议物质,相关利益方可以在公共咨询期间提交意见。
2019年12月9日,荷兰提议将N,N-二甲基乙酰胺(DMAC)和N-乙基-2-吡咯烷酮(NEP)作为REACH法规意向限制物质。在2020年3月13日前,相关利益方可以通过ECHA网站提交相关证据,将助于制定关于这两种物质的意向限制条款,后期ECHA将会发布关于意向限制物质的评议,需注意此次所征求的意见和证据不能替代ECHA制定的关于限制提案的公共咨询。
物质信息
物质名称 CAS号 潜在用途 物质状态 对羟基苯甲酸丁酯 Butyl 4-hydroxybenzoate 94-26-8 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以及药品,以及室内用加工助剂。 意向SVHC物质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 N,N-dimethylacetamide 127-19-5 用作生产其他化学品(医药,农药和精细化学品)的溶剂;用于生产合成纤维,纺织品和人造革;工业涂料;薄膜,脱漆剂和清洁剂。 意向限制物质 N-乙基-2-吡咯烷酮(NEP) 1-ethylpyrrolidin-2-one 2687-91-4 用作生产其他化学品(医药,农药和精细化学品)的溶剂;用于生产合成纤维,纺织品和人造革;工业涂料;薄膜,脱漆剂和清洁剂。 意向限制物质 作为SVHC候选物质清单的意向物质,成员国或ECHA将根据REACH附件XV中的要求准备档案资料,档案提交后将会有为期45天的评议期,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会成为SVHC候选物质清单中的物质,一旦物质被正式更新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则相关企业需要根据REACH法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义务。 作为REACH限制篇意向物质,成员国或ECHA将结合相关利益方提供的证据根据REACH附件XV准备档案资料,并在档案提交后开展关于限制物质的评议,评议通过后物质将会成为限制物质,企业需根据限制条款对物质进行管控,否则将会产生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