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鉴定报告
货物运输鉴定报告
为了运输的安全,航空运输、公路运输、铁道运输、水路运输都必须了解货物的运输危险性。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对货物的运输适宜性作出评价和建议。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一般依据IATA危险货物规章(DGR)2005、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第14版、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2005《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以及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等标准,对货物作出鉴定。具体包括:
1.普通货物及化工品鉴定业务:根据客户的需求,我中心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如果筛分结果表明该货物不属于九类危险品的范畴,我中心将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并注明该货物为普通化工品(鉴定书样本详见附件2),以期为空运、海运等相关部门的进出口业务的高效开展提供权威的技术支持。
2. 危险品鉴定业务: 依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ICAO TI导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 DGR)、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268-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等相关国际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并出具适合于空运、海运、铁路、公路、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 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规定,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品
磁性检测及咨询服务
由于某些货物会产生磁场,对飞机的导航系统和控制信号有干扰,国际航协(IATA)将磁性货物列为第9类危险品,在收运时必须加以限制。因此具有磁性的货物在航空运输前都需要按照IATA DGR的要求进行磁性检测,以保证航空运输的安全。
锂电池UN38.3测试和包装件1.2m跌落测试:
UN38.3系指由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写的《试验和标准手册》(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中关于锂电池检测的第38.3节,成品锂电池或含锂电池的设备运输都必须先完成38.3节中规定的各项测试(除非有始发国主管当局的批准文件才可豁免),锂电池单独航空运输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运输,还需经过包装件1.2m跌落测试。
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60版)相关规定,2003年06月30日之后生产的锂电池或电池组的制造商和后续分销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第38.3小节(简称UN38.3)第38.3.5段规定的UN38.3试验概要(UN38.3 Test Summary,简称概要),该规定从2020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概要包含完整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箱、网址等及相应的电池信息与测试信息。
注:样品如需退还请务必在委托申请时在相关位置明确注明,否则以不退样处理。
铅酸电池振动、压差、55℃漏液测试:振动、压差、55℃漏液测试是针对铅酸电池运输条件的一系列测试。根据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写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中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含电解液的铅酸电池如未经过任何测试,运输鉴定为第8类危险品,UN编号2794;如果铅酸电池通过振动、压差测试,未进行或未通过55℃漏液测试,运输鉴定为第8类危险品,UN编号2800;如果铅酸电池依次通过三项测试,则鉴定为“非限制性物品”。检测项目:锂电池检测(UN38.3测试、1.2m包装件跌落测试等)铅酸蓄电池检测(振动、压差、55℃漏液测试等)各类电池的运输条件鉴定各类电池的MSDS制作根据客户要求依据各种标准进行电池检测(如电池容量测试等)检测电池种类:锂离子电池、锂金属电池、大型锂动力电池、铅酸蓄电池、镍氢/镍镉电池、碱性电池其他各类化学电池检测标准:UN 系列标准 BS 系列标准 IEC 系列标准 ANSI 系列标准 UL 系列标准 JIS 系列标准GB 系列标准 SJ-T 系列标准 QC/T 系列标准SN/T 系列标准 IEEE 系列标准 YD 系列标准客户提出的其他标准或者非标准测试方法